学案11 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
[课标要求] 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一、1787年宪法的制定
1.背景
(1)1776年,美利坚合众国诞生,形成松散的邦联。
(2)邦联制难以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稳定统治秩序,保护国家的利益与主权。
(3)美国的政治领袖们意识到变革政治体制的必要性。
2.制定:1787年5~9月费城制宪会议召开,制定了1787年宪法。
3.原则
(1)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政体;联邦政府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力,但是,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力,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
(2)三权分立原则: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行使,又互相制约。
(3)人民主权原则: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均实行任期制。
4.地位:是关于美国政治体制的根本大法,也是近代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5.意义
(1)规定美国成为一个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共和国。
(2)它创立的联邦制共和政体,保证了美国的长治久安,促进了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深化探究]
探究点1 中央权力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