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储备
这篇奏疏是魏征于贞观十一年(637年)写给唐太宗的。当时经过战后的休养生息,经济得到了发展,人民生活也富裕起来了,加上对外战争连年胜利,边防巩固,唐太宗逐渐骄奢忘本,大修庙宇宫殿,四处巡游,劳民伤财。魏征在这一年三月至七月,“频上四疏,一陈得失”,这是其中的第二疏。因此也称“论时政第二疏”。唐太宗看了这些疏奏后猛醒,感到很惭愧,写了《答魏征手诏》,称赞魏征“诚极忠款,言穷切至”,并说“公之所谏,朕闻过矣。当置之几案,事等弦韦”,表示从谏改过。(弦、韦是用以警戒之物。)魏征死后,唐太宗悲痛不已,亲自为他写了碑文并对臣子说:“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征没,朕亡一镜矣!”
疏:疏条理,分条陈述的意思,后作为一种文体,专指臣下向君主陈述意见的奏疏。(表,古代臣下给皇帝奏章的一种文体。如:诸葛亮的《出师表》。 疏,重在“议事”;表重在“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