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13年A国甲企业生产M商品的劳动生产率处于全国平均水平,M商品的价值量用货币表示为96元,甲企业的年产量为10万件,A国与B国的汇率比为1:8。2014年该企业生产M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25%,M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20%,同时B国货币对A国货币贬值20%。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4年该企业生产M商品的价值总量用B国货币单位可表示为( )
万元。
A.12500 B.9600 C.8000 D.10000
13.下表是2014年两个不同时间段的人民币外汇牌价(标价方法:人民币元/100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