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日程安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7月13日8:00至18:00进行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首次征集志愿。本次征集志愿范围为:汉语言、民语言和双语班三类招生计划的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
民考汉本科提前批次和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5日8:00至18:00。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凡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原填报的以上两个批次志愿不再作为投档依据,未被录取考生只有填报了征集志愿,才能参与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为帮助考生及时了解征集志愿相关信息、准确填报征集志愿,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填报征集志愿前,考生须登录“新疆招生网”普通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确认自己是否已被录取,已被录取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无效。
二、清楚征集志愿时间。我们前期已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了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时间,考生及家长要密切关注“新疆招生网”和“新疆招生”官方微信发布的相关消息,及时了解各类招生计划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时间。(7月13日8:00至18:00为汉语言、民语言、双语班三类招生计划的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4-15日投档、录取;7月15日8:00至18:00为民考汉本科提前批次和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6日投档、录取)。
三、登录“新疆招生网”了解未完成计划情况。我区今年继续通过“新疆招生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发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填报征集志愿。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四、了解征集志愿设置要求。考生须用电脑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征集志愿要求,全面了解参与征集志愿院校的招生章程、专业信息、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所报专业不属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所填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贫困专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五、把握征集志愿填报操作要求。考生登录“新疆招生网”选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界面,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网上最终填报密码进入系统(如果忘记密码,联系所在中学管理员初始化密码),通过“征集志愿”查看未完成计划相关信息,再选择“填报及修改志愿”,在左侧栏中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填报,将确认填报好的志愿“保存并提交”后选择“安全退出”。
六、特别提示
填报艺术类专业计划志愿的考生,须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对专业测试成绩的要求(认可校考、省统考、或其他院校本科层次相关专业测试合格证等);填报体育类专业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加试;填报公安类院校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并合格;填报新疆警察学院监狱学专业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并“司法类”合格。
希望尚未被录取的考生把握机会、早圆大学梦想。
考生及其家长如遇疑问,可就近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或前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咨询接待处,或拨打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咨询专线电话(0991-875000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