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考对象
2017年9月、12月学业水平考试未合格考生。
二、报名信息采集
(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2017年9月、12月考试成绩库自动筛选不合格考生作为报名基本信息。
(二)考试院确定的报名基本信息于3月8日下发市地核验,3月12日,各市地招生办将核验合格的数据信息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3月13日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并将编排数据下发各市地招生办。
(三)费用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其标准为: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12元/科。人。
三、考试科目
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开设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历史、地理和生物6门科目,其中物理、化学和生物不设技能操作考试。
(一)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历史、地理和生物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藏教考试〔2016〕2号文件规定信息技术科目采用上机考试方式,但目前我区各高级中学很难实现硬件设备全部到位,暂时实施纸质版考试。
(二)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考试时间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3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贯彻落实2018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各市地要成立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下设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长由市地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副专员)担任,副组长由市地教育局局长担任。
(二)各市地教育局在考试期间,必须抽派以招生办为主体,其他科室人员组成的考务工作组,到各考点进行考务培训和考试管理。
(三)加强对主考、监考及所有考务工作人员的选配和培训,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
(四)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要求他们树立正确的考试观,严格各项考试纪律;特别要加强入场管理,不能带入考场的所有物品必须存放在考生物品存放处,禁止携带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注意防止群体性大面积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纪舞弊考生,要坚决按规定处理。
(五)各市地招生办要树立一切为考生服务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和考试安全,各市地要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六)在考试期间,要及时沟通信息,确保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各市地招生办电话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的处理,并迅速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汇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