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招考办公示了今年8类获得高考加分的考生名单,共计17782人,其中少数民族加分14089人。
从近几年的数字来看,全省加分考生的人数在不断减少。2014年,共有20827人获得高考加、降分投档照顾政策;2015年减少到19264人。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各地都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今年,辽宁省少数民族加分考生人数再度缩减,比去年减少了200多人。
今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继续执行去年的加分政策,体育特长生、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等,均不享受高考加分。
省招办将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高考加分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市民如有异议,可以向省、市教育、招生考试及有关部门据实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省教育厅024-86896718;省招生考试办公室024-86981043、86981017。
目前辽宁省高考加分政策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