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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高校招生规定出炉 恢复外语听力考试

阅读:165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6/5/29 8:54:05

  还有一个月高三学子就将迎来高考。昨日,《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正式出炉,记者对比发现,跟去年相比,今年四川高考除了曾多次报道过的部分科目将使用全国卷、外语恢复听力考试,及体育类专业本科、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等变化外,政策并无其他重大变化,考生可以安心备考。

  考试安排

  部分科目使用全国卷

  今年我省高考试题中的语文、文科综合,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考试)、汉语文将使用全国卷,数学、理科综合、英语科使用我省自主命制试卷(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试卷由省统一印制。全国统考的试题,将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高考仍在6月7、8日统一进行,语文、数学、外语科(含听力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总分750分。此外,报考外语院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安排在6月9、10日。

  志愿填报

  本科截止时间为6月28日

  考试结束以后,考生成绩将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含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在7月2日12∶00前完成填报,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志愿均在6月28日12∶00前完成填报。

  今年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二批,专科第一、二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艺体类,我省今年的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批、艺体类专科批共3个批次。

  跟去年不同的是,为了降低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难度和落榜风险,从今年起,我省在体育类专业本科、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在本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考生需注意的是,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将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

  招生录取

  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

  省招考委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院校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第一、二批,专科第一、二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将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按照规定,在后续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已投的考生档案,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加分政策(部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烈士子女加2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 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 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来源:成都商报

     来源:网络  编辑:xueshan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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