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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提行政复议反对泸州医学院更名(图)

阅读:265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5/7/30 13:54:09
教育部已正式受理该校关于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一事的行政复议申请。教育部已正式受理该校关于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一事的行政复议申请。

  7月28日,记者从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获悉,教育部已正式受理该校关于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一事的行政复议申请。

  “7月15日,教育部已正式受理我校的行政复议申请”,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韩宇表示,该校将在法治框架内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015年4月28日,教育部发函同意泸州医学院改名“四川医科大学”。其后,新校门、新校徽、新公章、新官网陆续发布。这一更名引起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海内外老校友的反对。随后,超过2000名老“川医”校友在给教育部长的公开联名信后署名,他们要求撤销这一决定。

  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认为,“四川医科大学”的简称易与华西医科大学(2000年9月已并入四川大学)历史曾用名“四川医学院”的简称“川医”混淆。

  泸州医学院学校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西南区川南医士学校,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并更名为泸州医学院。2015年4月28日,中国教育部批准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6月9日,四川大学也正式向教育部发函,表态“不同意泸州医学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

  “这是对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历史传承的隔断,对华西医院在医疗界贡献和地位会产生混淆”,韩宇介绍,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在国内外有着广泛的影响力,该校在海外的搜索名主要以“四川医学院”为主,他认为泸州医学院更名一事将会对该校的人才培养和海外合作带来直接影响。

  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所以,此次行政复议结果究竟如何,还需等待一定的时间。

  据韩宇透露,针对更名一事此前四川大学与泸州医学院进行过沟通,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我们将申请相关的法律保护,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解决”,韩宇说,目前,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正展开注册相关专利和保护的工作。

     来源:网络  编辑:xueshan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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