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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与地方政治制度的比较及分析

阅读:3925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7/3 9:33:50

  中国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度,从秦始皇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以来,古代政治制度较早地就开始了完备化、成熟化的过程。特别是中央政治制度与地方政治制度更是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和完善。

一、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三司六部制与内阁六部制的比较及演变趋势分析
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三司六部制与内阁六部制。它们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相同点:
本质相同:四者都是以中央为主体的行政制度;
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巩固政治统治;
结果相同:都保障了统治秩序的正常进行。
不同点:
应用时代不同:三公九卿制确立于秦,盛行于汉;三省六部制确立于隋,盛行于唐;三司六部制运用于明初;内阁六部制创立于明中期,清初沿用。
内部结构不同:三公九卿制是综合性中央行政体制,行政、军事、监察权力融为一体,帝政、国政混为一谈;三省六部制是集决策、审议、行政为一体的中央行政体制;三司六部制是集监察、司法、军政、民政与财政为一体的中央行政体制。
丞相职权地位不同:三公九卿制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审议权和行政权;三省六部制下三省长官均为宰相,相权一分为三;三司六部制废除丞相,六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三司权力相互牵制;内阁六部制下内阁在康熙帝时期与议政王大臣会议及南书房互相制约,中枢权一分为三。
作用地位不同:三公九卿制使专制集权建立并趋向巩固;三省六部制使专制集权走向完善;三司六部制进一步强化专制集权;内阁六部制促使专制集权逐步走向顶峰。
趋势分析:我国自秦以后建立了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从汉朝起,为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历代王朝不断改革丞相制度和完善中央机构,以达到加强皇权的目的。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与斗争,就其历史演变的总体趋势来看,体现出君权日益加强,相权日益削弱直至被废除的走势。其结果使君主专制制度走向极端,严重地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二、分封制、郡县制、封国制与行省制的比较及特点分析
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主要包括:分封制、郡县制、封国制与行省制,它们的异同表现为:
相同点:
性质相同:都是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
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巩固统治;
作用相同:都维护了统治者的统治,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不同点:
实施时代不同:分封制萌芽于商周,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而郡县制、封国制、行省制是秦汉以后的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几乎盛行于整个农耕文明时代,行省制确立并盛行于元朝。
与中央政府关系不同:分封制下诸侯国相对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权力和地位可以世袭;郡县制是中央政权隶属下的地方行政体制,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封国制确立于西汉初期,与郡县制并行;行省制是元朝地方行政体制,其行政长官直属中书省负责。
作用影响不同:分封制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过一些积极作用,但地方势力的膨胀破坏了国家的统一和社会安定;郡县制在否定分封制的基础上得到确立和发展,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巩固,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对后世影响深远,而且经过不断的调整和补充,其积极作用日益明显;封国制不利于加强地方管理;行省制使各族人民处在一个中央政府管辖之下,便于民族间友好相处和交流,使得中华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加强,成为-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为我国后来的地方行政区划奠定了初步基础。
特点分析:从汉朝到宋朝,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势力的斗争十分激烈,并几度酿成政权分立的局面。斗争的结果,形成了高度集权的中央集权体制。这一体制的特点,一是中央通过对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严格控制着地方行政,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二是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使地方分权势力无法与中央对抗。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一方面保证了多民族的封建国家的统一和封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的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
     来源:网络  编辑:史鉴之乐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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